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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红海莲老师在,会有这样的无聊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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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久违了,亲爱的红人居。只是远远的看着你!却并未离你远去!

    曾记得红海莲老师最痛恨不是原创的,甚至抄袭的东西,
    最喜欢自己辛苦而来的作品,曾说,哪怕做的很不好,只要是自己的努力,就是学习的
    进步。
    古曲子夜鸟所提及的问题,实际就是无话态度版主错了,
     有什么好辩解,只是后来事情参与人多了,变得复杂了!
       "知耻者近乎勇”,当事者正确认识一下,也就完了。
     几天来,静静思虑一番,如是海莲老师在,定然不会护短!
     定然公平公开透明的处理这事!何况这样类似的事情,以往都处理的很好!
     最后,祝福各位作图开心,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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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3 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久违了,亲爱的红人居。只是远远的看着你!却并未离你远去!

    曾记得红海莲老师最痛恨不是原创 ...
至情 发表于 2012-7-22 23:44

问好楼主,给你带来的不快深表歉意。
现在的红人居管理和红海老师一样在本论坛的作品要求原创,反对抄袭,不反对模仿。
红人居只是音画爱好者娱乐的平台,没有能力也没有意识去领导音画界或图文圈,没有权力对音画界的原创、抄袭、套取、模仿作出统一的界定标准,更没有权力裁决抄袭、套取、模仿等引起的各种纠纷,红人居管理只能根据自己的认知观点作出回应,至于回应能否得到相关人员的接受,任何人无法控制。
在红人居注册的会员便是红人居的一份子,红人居管理不会核查红人居会员在其他论坛的ID和其他身份,识别论坛只凭作品上的标志,红人居管理无意引起与其他论坛的纷争冲突,在红人居议事,会员上请不要以“某某论坛(网站)的某某”作称谓,除非特别申明其代表某某论坛或网站。
红人居管理处理纠纷以公开版面的当事帖的言行、事态等内容作为依据,如果管理作出的回应成了围攻,解释成了辩解,制止事态扩大的管理行为成为护短,道歉不能得到接受,调解得不到实行,恕红人居管理不再作出回应,并对牵涉纠纷的新帖作相应措施。
请你了解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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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滴干活....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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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我是真身,呵呵呵
作图
快乐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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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楼主,给你带来的不快深表歉意。
现在的红人居管理和红海老师一样在本论坛的作品要求原创,反对抄袭 ...
峡谷柔昶 发表于 2012-7-23 03:01



    呵呵,出差回来,再转上来看看。再转到这里,看到峡管的态度。

很欣赏峡管,不要把一个图文纠结事件不要升级到两论坛纷争的论点。

我也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其实在某一点上,无花态度和子夜鸟其实同是红人居的会员。这样的前提下处理问题,可能才会有一个更合理的结果。


还有套与仿的定位,我跟峡管的态度有一点上也非常洽合。

就是红人居管理没有能力也没有意识去领导音画界或图文圈,没有权力对音画界的原创、抄袭、套取、模仿作出统一的界定标准,更没有权力裁决抄袭、套取、模仿等引起的各种纠纷。

当两个会员当事人发生纠纷时,红人居管理所能做的事情就是帮助协调和缓和事态发展的中间人立场,最为妥当。


我看见事件帖子里,有人已经把两图结构线条完全重合的图作为一个套图证据上传上来


那么我想无花态度版主如果执意不承认这不是套图抄袭而是仿图的话,只需要提供PS里有哪种功能可以看见一个立体透视结构的模板就可以纹丝不差模仿绘制下来的功能,我想如果真有这个功能,应该是大多数的制图者都迫切想学习的。毕竟,模仿也算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学习态度。


原谅我一开始,用小学课文里达芬奇画鸡蛋的小故事常设一下推断了无花版主这是套图的抄袭行为,在此向无花版主表达诚挚的歉意。也希望无花版主用实际行动和有力证据来证明这是仿图而不是套图 抄袭。作为当事人之一,我很期待给我合理的说法,也顺便学习。如若不能提供,就只能默认为抄袭套图行为,应该在红人居一贯主张的反对之列。我相信我们红人的领导们会给予这件事更合理更服人 心的解释。


我也希望版主给我加个分鼓励我的好学求真精神。。大家快乐学图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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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带儿子出去玩才回。

        而关于论坛前几天的事情。我回来后,采旎和我说已经和峡谷商量处理好了。所以我也就没有在论坛上回话。

        今天枫叶有过来回贴,那么我上来说几句。

        首先我要说的是,红人居从开始到现在,绝对是遵循着如至情所说的第二句:红海莲老师最痛恨不是原创的,甚至抄袭的东西。

        而事情的发生是:
        无花的这个图文贴自发出来以后,枫叶童话善意的提醒无花,并有附上类似的图片。而无花当即加以纠正并回复了枫叶,也很诚恳的感谢了枫叶朋友。
        子夜鸟朋友也有提到就这个贴子无花有在Q上征询过他的意见。

        学习是好事,无花有征询版式原创作者子夜鸟的意见这也是对的,但是问题就是出在无花在学习这个贴时版式变化不大才引起的事端。

        很认同子夜鸟所说的,一直认为模仿是图文起步者应有的一个过程。

        但在学习和模仿一个教程或某种版式的过程里,我们要做的是要在模仿中多加入自己的想法,不断的去追寻变化,这样子才会有进步,才能逐渐的形成自己的风格。

        现在的图文,很多人的确认为就是几个框,几条线,塞几个图。就目前的大多状态来说,用这话来总结也不能说是错,当然,并不是说就完全对。
        简单版式的框、线条等,这是学图者最好的起步,因为学起来比较快,并且很容易出作品,学作图当然是出了作品才会兴趣越来越大。
        而我之所以说并不完全对的原因在于,在图文作品上,除却初时的大致相同的模子,现在越来越多的朋友在追寻着不同的变化,就如同子夜鸟朋友作品上的书本式样,或折页等等,越来越唯美,版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并且我也相信图文以后的发展也会越来越好。
   
        红人居绝对不提倡抄袭。

        而这件事不光是无花,还有所有的朋友都要引以为戒,学习和模仿都是好事,但最好能在学习过程中多加以变化和变通,不要再引起类似的事件纠纷。

        同时也希望所有的版主以后在处理事情上能保持中肯的语气,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观点,但是温和的态度很重要。
   
        论坛正是六周年年庆,也请大家能保持一份好的心情,谢谢参与,开心快乐。
        
        很感谢至情与枫叶童话及各位朋友,我想,你们是因为爱护红人居,所以才会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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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出差回来,再转上来看看。再转到这里,看到峡管的态度。

很欣赏峡管,不要把一个图文纠 ...
枫叶童话 发表于 2012-7-25 13:40

既然枫叶童话这么执着,我就你所提到的问题作如下回应:

1你要让无花态度“用实际行动和有力证据”的要求毫无道理,理由如下:

一是:无花态度与子夜鸟之间的问题已经解决,已经注明原创姓名并道歉,双方都已经达成谅解,这个你最清楚,无花态度与子夜鸟之间的关系都与后面的争议无关了,不要再把他们俩牵扯进来,更不要纠缠于无花态度执意让他承认什么,现在仅仅限于抄袭套用与仿图区别上的认知观点不同。

二是:你不是无花态度所仿之图的原创者,你没有说明你是原创者的委托人或代言人,也没有提供委托的相关证据,你没有权力要求无花态度做任何事,没有权力要求无花态度给你个说法,更没有权力作“如若不能提供,就只能默认为抄袭套图行为”的结论,你没有这些权力,红人居任何人包括管理层都没有这些权力。

2以我的观点回应你关于仿图与抄袭套用的问题

一是:PS是软件工具,属于数字技术工具,PS软件中套索、魔棒、钢笔、画笔、仿制图章等各种工具,对于简单的几何线条、几何形状的重合是完全做得到的,这个对于玩PS的人不是难事,你做不到不代表别人也做不到,除非你规定凡用上述PS工具仿制图形都属于抄袭套用,那我无话可说。所以你根据“两图结构线条完全重合”作为抄袭或套用的证据并不充分,也说服不了人,仿图者完全可以通过临摹都能做到。我们不认为临摹是抄袭和套用行为,如果你认定临摹属于抄袭和套用行为,那就没必要再争论了。

二是:鉴别两个作品间是仿制,还是抄袭、套用?都要从整体和局部进行比对他们之间的异同,两个作品间相同部分不用废话了,因为关于抄袭、套用和仿制的各种观点都是建立在相同相似的基础上。说说两个作品之间的差异,这的差异指的是你们所说的版式部分,不包含主题内容的图片和文案部分。

构成图文版式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几何形态及尺寸(长、宽、角度);花边、纹理修饰;饰物装饰;排版形式等方面。这些要素构成了一种版式的特有特征,在判定是否仿制、套用时,这些要素都要进行综合考虑的,查验各要素存在的异同,这是基本的常识。你们所说“线条结构”只是版式的一部分,并非是完整的版式,如果仅仅以“线条结构”设计就要要求获得原创保护,那么每一个搞平面设计都可能成为套用抄袭的嫌疑和被告,因为在平面设计中通用的、相同的、相似的“线条结构”太普遍了,时时面临着抄袭套用某一个“线条结构”而被追究的风险。说得不好听的,这种行为是将公共资源占为已有。

下面就用无花态度与子夜鸟的图为例,如果想更清晰的观察,请到无花帖里下载原图,我将两个作品版式上的差异做了比对图(见附图):

比对图.jpg

标图一:折页封面的纹线明显不同,而且无花态度的图无饰物装饰,子夜鸟的图有饰物装饰,此为差异一。

标图二:两图的封底页位置明显不同,无花态度的向左偏移,并且在此位置的封底页下,无花态度的图无饰物装饰,子夜鸟的图有饰物装饰,此为差异二。

标图三:主页的衬页花边纹理明显不同,此为差异三。

标图四:折页右侧,无花态度的图有饰物装饰,子夜鸟的图无饰物装饰,此为差异四。

标图五: 主页的衬页的封角有差异,此为差异五

标图六:两图的封底页位置明显不同,无花态度的向左偏移,上、下页角显露,子夜鸟的向右偏移,上、下页角均被覆盖。此为差异六。

以上差异只要认真仔细的查看,都可以辨认,特别是差异二、六,两图的封底页边线条很明显不可能重合,那么明显的差异,怎么会是 “纹丝不差”?怎么可能得出“两图结构线条完全重合”的结论?并以此咬定是抄袭套用!很明显这些差异属于仿图者的再制作,因为是仿图,所以在整体的几何形态上绝大部分相同和相似,同时局部也存在明显的差异。但为什么对上述这些明显的差异你们视而不见?只追究相同和相似部分,回避差异部分,难道这就是你们判定抄袭和套用的行为规则?如果是这样,那还存在“仿制”这一概念吗?那不是所有学习“仿图”作品的都成为抄袭套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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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枫叶童话 于 2012-7-27 08:59 编辑
既然枫叶童话这么执着,我就你所提到的问题作如下回应:1、你要让无花态度“用实际行动和有力证据”的要求 ... 峡谷柔昶 发表于 2012-7-26 10:30

峡管,你只是中间人,其实你站在一个中间人的立场说话才比较服众。 任何一个网站,抄袭行为,应该人人唾弃,见而诛之。请问打假英雄黄海难道是收到了N多的委托信才能出来打假的吗?

一,虽然我可以不回应你的关于仿图与抄袭套用的问题的论点,但实在觉得你的论点放在这里,给广大图文制作爱好者的导向非常不好。
1,你说了,PS软件中套索、魔棒、钢笔、画笔、仿制图章等各种工具,对于简单的几何线条、几何形状的重合是完全做得到的。我不否认。但要看这些工具用在什么地方怎么用。尤其在图文作品的布局 中,如果你觉得有人用钢笔或者图章工具,在别人的图上勾兑或者盖印出来,拿到自己的作品里来用,是模仿而不是盗取,我也觉得对你无话可说了。
2,鉴别两个作品间是仿制,还是抄袭、套用,两个作品间相同部分不用废话了,请问还有那一部分可以拿来废话?我看见你的年庆大图做得非常的美,那么请问,是不是用钢笔抠下来,把几个人物移动 一下方向,加上几朵小花,这个作品是否就是属于我学习模仿的作品了呢?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这样的行为是正当而行,那么我们的制图圈子会让人多么的憎恨厌恶。
二,我来揭发无花版主作品套图抄袭,此事只有跟无花版主本人有关,跟其余人都无关。况且无花版主认错态度非常好,并标注了原作者ID,并对我表达了诚挚的谢意,我觉得这一点诚实和知错就改的态 度非常可贵。可我来看了处理结果后,非常意外。用反证句法,如果无花版主的套图抄袭不成立,那么我的揭发行为就成了污蔑行为,大众会对我的人格质疑。这样的质疑是我不能接受的,这是我昨天回帖要求无花 版主自己出来作出陈述的原因。也与其他任何人也无关。 /align]
三,我还是保持我的原观点,无花版主如果不出来做任何补充说明,我觉得以无花版主为抄袭套图认错的态度为处理结果,最为妥帖。其他人言,都是浮云。。红人年庆之时,给广大制图者上了一堂教 育课,未必不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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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峡管,你只是中间人,其实你站在一个中间人的立场说话才比较服众。

任何一个网站,抄袭行为 ...
枫叶童话 发表于 2012-7-27 08:48


我对你5楼提出的问题都一一作出了回应,分别陈述了我的观点和理由,如果你觉得我的立场有问题,那请你也列出你的理由,在回应中哪些言论让你觉得我的立场存在偏差。
我不是你发起的这场打假事件的中间调停人,我说过“红人居只是音画爱好者娱乐的平台,没有能力也没有意识去领导音画界或图文圈,没有权力对音画界的原创、抄袭、套取、模仿作出统一的界定标准,更没有权力裁决抄袭、套取、模仿等引起的各种纠纷”,这个你已经认可了,所以请你不要戴给我这个身份,你在红人居议事版提出问题,作为红人居管理回应你是我的职责,并对模仿与抄袭套用陈述我的观点,而不是调停的中间人。

本人孤陋寡闻,不知道打假英雄黄海,只知道有个叫王海的被称作打假英雄,据我了解,就王海打假而言,首先王海作为产品消费者,同时也是假冒伪劣商品的受害者,他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力。其次王海成为打假公众人物后,他要么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要么接到投诉,他才可能实施打假行为;第三王海打假都有产品标准作依据,更有《消费都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作支撑;第四王海打假走的是律法途径,最终都由具有法律仲裁权力的第三方机构作调查核实、调解仲裁或依法判决。
你说的打假英雄黄海是否自身权益没受到侵害或者没收到委托信就出来打假,这种无事实基础的“瞎打”是否存在我无法考证。那么你看另一个打假英雄王海,他必定以受害人或者委托人的身份出现,他有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标准、法律法规这些依据,他走的法律途径,他是诉讼方是原告,他不是裁决机构不是法官。请枫叶童话对比一下,你说你的身份和依据是什么?

你说的“况且无花版主认错态度非常好,并标注了原作者ID,并对我表达了诚挚的谢意”,这难道不是结果吗?无花态度所涉及的事已经了结了呀,后面的仅仅只是模仿与抄袭套图的观点之争,与无花态度无关。我不知道你到底看到了什么处理结果,让你非常意外,更不知道你要的是什么样的处理结果,向谁要处理结果?

你说的“以无花版主为抄袭套图认错的态度为处理结果”,对不起,红人居没有实施裁决的标准、依据和权力,更没有设置法庭及法官。红人居也不是谁都能来做法官、行判决的地方。
你用反证句法说明你的行为是“污蔑行为”,对不起,这是你自己的认识,我们没有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我认为由于对模仿与套用的认识不同,完全有可能是误会,或者只是观点之争而已。如果你认定“无花态度套图抄袭不成立”必然反证你的行为是“污蔑行为”,那么你为了证明你的行为不是“污蔑行为”,而让红人居作出“以无花版主为抄袭套图认错的态度为处理结果”的处理,对不起,红人居没有此权力,即使有这权力在依据不充分,是非不清晰的情况下,也绝对做不出这种把别人的人格和尊严当作垫脚石的行为。


既然我们讨论问题,希望在讨论中取得哪怕一点点共识,并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从你的回应中你承认了无花态度的图与她所仿的图之间并没有“两图结构线条完全重合”的事实,那么你们一直在坚持并作为套图依据的“两图结构线条完全重合,纹丝不差”并不成立,你的依据与事实存在如此偏差,是故意回避还是误会,我不作判断定性,只要取得这点共识说好。

鉴别两个作品间是仿制,还是抄袭、套用,我的观点已经在7楼已经陈述得很清楚:“在判定是否仿制、套用时,这些要素(构成版式的要素)都要进行综合考虑的,查验各要素存在的异同”。所谓“仿制、抄袭、套用”都是以同为基础,你们也一直在强调,大家都看在眼里,我觉得没有必要再赘述,因为大家都没有谈及两图版式之间的差异,所以我以图例说明两图间版式所存在差异,这样一同一异的比对分析更直观合理,对异同都进行综合分析来判断是模仿还及抄袭套用。在此我希望你对版式的含义多作了解。

我认为用PS工具勾勒或者盖印是正当的模仿,而不是你说的盗取,对于源素材或者模仿对象,“PS工具不管用在什么地方怎么用”,只要作品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形成自己作品的特征,那就属于原创或者模仿范畴。如果按你所说的只论作品的相同性,不论作品加工处理后的差异性,任何音画、图文作品之间都有局部的相同性,如果只纠住相同性而回避差异性,那么所有制图的人都在盗取、抄袭、套用,也就不存在“模仿”了,因为我们所用的“素材”在加工处理时是素材,在欣赏时是作品,做素材时不是已经勾勒或者盖印等模仿行为,而是直接应用了,再比如图中用的flash,真正“纹丝不差”的直接引用,如果不从图的整体异同综合考虑,单独把相同部分的割裂出来说事,那这flash就是100%的盗取,以此类推,那么作品间就必然存在N个相同部分,如果按照你的观点,这些都是盗取,那么任何制图者都将成为盗取、抄袭、套用的追究者和被追究者,这是我绝对不认同的,在这方面你我都说服不了对方,就不再讨论,让公众来评判。

你提到我的音画作品,先谢谢你的盛赞。那我就作个人说明,我的图都是用网络上的素材并用PS软件的各种工具加工处理而成,你可以判定为原创或者是模仿,我都没有意见,但请不要把相同部分从整体作品中割裂出来说事,我绝对不戴盗取、套用和抄袭这些帽子。我的图可当作素材进行加工处理,只要表现出新的主题图意那就原创范畴,即使出现按枫叶童话所说:“用钢笔抠下来,把几个人物移动 一下方向,加上几朵小花”,那些人物也不是我的原作,本人都视为模仿,模仿可不标注原创姓名。
最后,我觉得不要把自己的臆想和推论强加别人头上,人和人之间的认识和感观感受差异千差万别,你自己观念上的认识所产生的憎恨厌恶,别人不一定有。喜欢上做图这么年以来,我眼里的绝大部分制图爱好者一直都在做自己的图,以图为乐,很多人对盗取套用行为也看得很谈,也在模仿中成长。盗取套用抄袭之类的行为有发生,但并非洪水猛兽一般,如果只按照自己的认识,眼睛紧紧盯着谁盗取、套用、模仿谁的图,陷于这个漩涡中就没底了。如果只按照自己的意志将本来属于模仿范畴归结到盗取、套用、抄袭的行为,那才是制图圈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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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你5楼提出的问题都一一作出了回应,分别陈述了我的观点和理由,如果你觉得我的立场有问题,那请你也 ... 峡谷柔昶 发表于 2012-7-28 02:28

    请正视图文作品与大图音画,FLASH作品的不同之处。大图和FLASH作品,是用钢笔抠素材来演绎自己的创意。而无花版主这个作品是直接把别人的创意用钢笔分层套取顺来了,这有本质的区别。还有你的图例,真的一点也不切要点。把别人的图拿来,加点小释件,改改标题,移动一下位置以示不同,也实在可笑。

 

    我上个帖已经说过,如果你觉得用PS工具勾勒或者盖印是正当的模仿,我已经不用对你多言了。我觉得你真可爱,真的。这个论坛的图文版不用原创了,大家看见人家好的原创作品,直接盖印来,加点小装饰,移移位置就OK.

 

    另外我也看见了,本论坛所谓的原创原来是这样的原创,看来可以总结一句,本论坛的作品要求原创,反对抄袭,不反对模仿。如果有抄袭发生,务必要把抄袭也要说成模仿。祝论坛会员模仿快乐,抄袭也快乐。我现在也深切的感到至情楼主“无聊”两字的深切含义。别说王海了,除作者本人之外,任何人在此看见抄袭作品无言语权,务必要假装不看见。不然就是把别人的人格和尊严当作垫脚石的行为。谨记,谨记。

 

    另也向无花版主表示诚挚的歉意,你的在别人模板上用钢笔实行的分层套取法,原来在这里是比较推颂的行为,我为我的主观臆想的错误表示歉意。抱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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