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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刚 记
金刚者,龙虾也。
黑盔黑甲,长须贯顶,煞是雄壮。
某日,钓鱼途中巧遇。当时这厮在路边挥爪似舞刀,
拦路劫食,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乎,一人一虾大打出
手,未及三合,被俺擒获入袋。
捉其回家,养在瓷盆,加入清水,放在窗台。见其
勇猛,赐名“金刚”。金刚久居污秽,不耐高雅之所,
常搞得居所污浊不堪,别无他法,只好每天给他换水。
闲暇时俺常摆弄这家伙。金刚很凶猛,人一靠近它,
它便举起两个巨钳向你宣战,一副不可一世、舍我其谁
枭雄模样。用手指触它,它会猛的一抱拳,夹子同时收
拢,招法诡异。有时也许是所用武器不称手,太重了,
把夹子稍微举高一点,自己便四仰八脚,朝天倒下,很
久翻不了身,有点象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搞笑。
金刚的八支小脚前端也是小夹子,专门用来就餐的。
窗台上经常有俺钓的鱼晒在上面,所以每天都有几个
“嗡嗡客”光顾,进了我这“龙门客栈”十有八九是要
丢掉性命的。金刚没来之前,遭我毒手的苍蝇均被抛尸
荒野,金刚入住后,这便成了它的佳肴。后来没苍蝇可
食了俺给它丢进两条小鱼,眼见着金刚成了超级杀手,
将一条夹死,一条吃得只剩脑袋,心下戚然之余又一次
印证了弱肉强食这一生存法则的残酷。
??再后来俺到菜场给金刚找了个伴——龙虾阿妃,但
很不幸,阿妃到来的第一个夜晚,听到窗台上一阵水响,
早起来看阿妃已横尸水底,大腿支离破碎,呜呼阿妃。
征战的细节俺没看到,但金刚的凶残由此可见一斑。此
事传到江湖,有好事者不服气,又捉来龙虾阿丙,阿丙
黄甲黄须,个头也和金刚不相上下。又是晚上的水响之
后,晨起观之,阿丙丢盔卸甲,兵器散落苟活了下来,
模样惨不忍睹。此事件两天之后,半夜水响,早上看时,
盆中只剩阿丙,金刚已不知所踪。此时,俺似已明白,
可能阿妃是因不愿协助金刚逃遁而亡,而阿丙是屈从了
金刚的武力才捡得性命。
至于阿丙是如何帮助金刚逃遁的,则是“世界第九
大未解之谜”,金刚逃至何处也不可知。
是为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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